|
|
当前位置:首页 > 营销智库 > 营销技巧
品牌营销12法则(上)

 

  法则1 开创一个品类
  大多数人都知道登上月球的第一人是阿姆斯特朗,却很少有人会去关注第二个、第三个登上月球的人是谁。“第一”永远是舞台上镁光灯下的焦点,而被人们深深地印在脑海当中。对于那些后来者,大多数的人们都失去了好奇心,没有多大的兴趣。一个品牌的建立也同样如此,消费者大多只会记住一个行业或品类里面的老大品牌,而对于老二、老三品牌,消费者却总是记得比较模糊。品牌营销的第一条法则就是要“开创品类成第一”。
  那么何谓“开创品类成第一”呢?当年的小霸王在电脑金贵得要命的时候,把电脑中打字的功能单独拿出来,开发出一个电脑学习机市场,抢在电脑厂商之前,把手伸进了渴望学习电脑人的钱包。“王老吉”原本是放在药店里面销售的药,策划团队通过改变包装,改变诉求把它变成了凉茶饮料,使它率先成为饮料里面凉茶品类的老大品牌,销量也递增到几十亿元。
  在一片红海的竞争当中,要想树立新的品牌,就必须打破原有的秩序和规则,创造新的品类,从而避开激烈的竞争,进入独立的蓝海领域。牛奶本来是喝的,干着吃,就诞生了可以嚼着吃的奶片;水果本来是咬着吃的,现在变成可以喝的,这就产生了果汁饮料;方便面的渣滓,本来是作为垃圾倒掉的,但现在却变成了利润极高的“一口脆”。思念开创了10 克重的珍珠汤圆系列,再经缩小,又推出仅3.5克重比豌豆还小的小小珍珠汤圆,掀起新一轮销售高潮。


  法则2 借靠一棵大树
  网上流行这样一个关于“出售书籍”的段子:一位出版商有一批滞销的书久久不能脱手,便给总统送去一本,并三番五次的问总统的意见,忙于政务的总统没有时间与其纠缠,便随口应了一句:“这本书不错!”出版商如获至宝,进行大肆宣传:“现在有总统先生喜欢的书出售。”于是,这些滞销的书不久就被一抢而空了。
  不久,这个出版商又有书卖不出去了,他又送给总统一本。总统上了一回当,想奚落他一下,便说:“这本书糟透了!”出版商听后大喜,他打出广告:“现在有总统讨厌的书出售。”结果,不少人出于好奇争相购买,书随之脱销。
  出版商第三次将书送给总统的时候,总统接受了前两次的教训,不置可否。出版商却大作广告:“现有总统难以下结论的书出售!”居然又一次大赚其利。
  “背靠大树好乘凉”。这个段子让我们明白,其实出售什么样的书籍并不重要,而关键在于这本书籍和总统扯上了关系,通过总统背书,就成了畅销书。品牌营销也是如此,如果能靠住一棵大树,借势于外力,自然会使品牌构造的路程省很多力。所谓“大树”便是在消费者心智模式中已经形成的认知,通过借势消费者认知提升自身品牌的方式,便是“靠大树”的策略。


  法则3 占领一块区域
  “此路是我开,此树是我栽,要想从此过,留下买路财”,自古沦落为草寇的人都会选择占领一个山头,安营扎寨,然后进行“拦路打劫,坐地分赃”的活动。在商业的王国里,品牌的营销与构造也是如此,与其四处游击,成为无根之木,不如占地为王,打好基础进行涟漪型扩张。
  占领一块区域进行品牌营销与法则构造的企业,可以具备两个优势:
  第一,建立与区域内的人们的情感联系。人们普遍对自己所生活的地域具有深深的情感联系和地域自豪感,因此很多时候会选择本地的品牌。比如江西人喜欢抽江西的金圣烟,安徽人喜欢抽安徽的黄山烟。
  第二,吸引外区域的消费者。深度挖掘区域文化,将品牌做成区域特色,可以形成区域位势,吸引外区域的消费者。比如贵州茅台镇的酒,大家普遍认为是好酒。通过品牌“占位”茅台镇,是一种较好的品牌营销方式。


  法则4 吸引一类人群
  品牌营销的第四条法则是“吸引一类人群”,企业的品牌定位需要有一个消费者定位。鲜明的消费者定位,能够快速建立消费者与品牌之间的对接与联系,从而快速“对号入座”,企业的品牌也能快速被定位的消费人群所接受。

  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有一个专门为50 岁以上老人服务的购物场所,其标识为“50+”超市。“50+”超市创意很简单,但又很独到。

  超市货架之间的距离比普通超市大得多,老人可以慢慢地在货架间选货而不会显得拥挤或憋闷;货架间设有靠背座椅;购物推车装有刹车装置,后半截还设置了一个座位,老人如果累了就可以随时地坐在上面歇息;货物名称和价格标签也比别的普通超市大,而且更加醒目;货架上还放着放大镜,以方便老人看清物品上的产地、标准和有效期,等等。如果老人忘了带老花镜,可以到入口处的服务台去借一副老花镜戴上。

  最重要的是,“50+”超市仅雇用50 岁以上的员工。对此,一家“50+”超市的经理布丽吉特·伊布尔说:“这受到顾客的欢迎,增加了他们的信任感。”从中获益的不仅仅是顾客,雇用的12 名员工又可以重新获得工作,他们十分珍惜这份工作,因而积极性特别高。“50+”超市由于替老人想得特别周到,深受老人欢迎。

  同时,它也逐渐被其他年龄层(例如带孩子的年轻母亲们)所接受。“50+”超市商品的价格与其他没有特殊老年人服务的超市一样,营业额却比同等规模的普通超市多了20%。


  法则5 抢占一个字词
  品牌营销的第五条法则就是要“抢占一个字词”。在繁华的商业中,复杂的主题难以给消费者留下深刻的印象。在铺天盖地的广告瞬间,消费者只能记住简单而又有趣的信息。抢占一个消费者认可的字词成为品牌营销的首选。郎酒抢占一个“郎”字,然后“爆炸”出各种产品——红花郎、老郎酒、郎牌特曲等,形成一个“郎”品牌家族,深深地印在了消费者的脑海当中。
  传播的主题越简单,消费者越能记住,抢占一个消费者认知度比较高的字词是快速提升品牌知名度的方式。通过一个字可以产生关联性联想,比如洋河的天之蓝、海之蓝和梦之蓝三个品牌,通过一个“蓝”字串联在一起,便形成了一个品牌系列。统一的调性,能够使消费者记住,同时品牌之间能产生关联性联想,形成品牌知名度的相互促进。

 

  法则6创新一个概念
  在营销管理学科中,有一个形象比喻:消费者需要的是洞,而不是钻头!这句话就像“警示名言”一样在随时“敲打”企业经营者们的脑袋。因为企业习惯了生产“钻头”,并且想尽办法把“钻头”推销给顾客,而逐渐忘记了自己生产“钻头”的目的。其实,顾客需要的是“洞”,而不是“钻头”。“钻头”只是帮助他们实现需求的工具和手段,没有“洞”的需求,他们根本不需要你的“钻头”。而当竞争对手生产出更具优势的产品或者方案来满足他们“洞”的需求的时候,他们就会抛弃你的“钻头”。
  只有反复去了解消费者,才能使企业不被消费者抛弃。对于一个“洗发水”的生产厂商来说,顾客是需要企业的“洗发水”吗?显然不是,洗发水只是满足他们需求的方案和手段,他们需要和朋友约会的时候,给别人一个良好形象,他们需要头发没有头屑,更加柔顺,更加有光泽。企业可以开发出“去屑”的洗发水帮助他们祛除头屑,也可以开发使头发更“柔顺”的护发素和使头发更有“光泽”的发蜡,这样能使顾客在约会的时候更加有魅力,更加自信。洗发水、护发素和发蜡等等这些产品都是满足年轻消费群体约会时“良好形象”的需求解决方案。而“去屑”、“柔顺”和“光泽”则是消费需求的概念,即给消费者一个购买的理由。
  “婷美”内衣提出修身的概念,使“婷美”内衣品牌迅速被消费者所认知。“银鹭核桃牛奶”提出“聪明”的概念,消费者买的不是牛奶,而是“想变聪明”。“碧生源”茶叶提出“减肥”功能概念,再一次获得了女性消费者的青睐。“舒肤佳”提出“除菌”的概念,获得了广大家庭妇女的认同。他们的成功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,即找到了顾客的购买理由,并作为一个概念提出来。
  概念的创新首先需要满足消费者需求,“去屑”、“减肥”、“除菌”这些概念都是基于消费者需求提出来的,只有满足了消费者需求的概念才能爆发出巨大的力量。同时,具备可持续生命力的品牌,不能只是创意概念,而应表里如一。从长远看,如果企业的行动远跟不上企业的营销概念,消费者最终也会回归理性,抛弃企业的品牌。

版权所有:立领百策营销咨询策划公司  电话:18032751199  传真:0311-83019976  技术支持:云领信息科技  备案号:冀ICP备08104958号-2